副院长王全意带队参加湖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专项评估动员暨培训会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16-06-07浏览次数:128

本网讯(特约记者 余亚萍)63日,湖北省教育评估院在武汉东湖(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举办湖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专项评估动员暨培训会,副院长王全意率教务部、信息工程系、外语系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全省共有60余所高校、4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科专业专项评估是湖北省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立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鄂教高[2013]6号)《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专项评估实施方案(试行)》(鄂教高[2014]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的全省性专项评估。本次本科专业专项评估的对象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部委属高校、省属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80901)和英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1)。

评估内容由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专业基础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特色与优势共六项评估指标、十七项主要观测点组成。各高校通过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专项评估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和资料上传,评估专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各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展开评审,并选择性地进校现场考察。评估结果,按总分排序授予星级的方式公布。指标综合评价在全省参评学校中排名前“10%”的专业,授予“五颗星”;排名“11%”~“30%”的专业,授予“四颗星”;排名“31%”~“50%”的专业,授予“三颗星”;排名“51%”~“70%”的专业,授予“二颗星”;排名“71%”~“90%”的专业,授予“一颗星”;排名在后10%的专业,予以警示。评估结果由省教育厅公示和公布。

会议指出,本次本科专业专项评估是我省组织的第一次专业评估,各参评学校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评估顺利进行,各高校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专业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同时要求各高校在评估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做到有依据、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不得弄虚作假。

会后,副院长王全意要求与会人员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好本次本科专业专项评估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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