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3-08-28浏览次数:11

系部

按照国家学位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13号)的工作要求,(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将启动2022-2023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做好此次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按国家学位中心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本次论文抽检工作继续使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平台进行,各系部登录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完成本(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信息的补充、上报、核对确认工作,并配合教务部完成抽检专家库的信息更新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信息报送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核对及整理

1)2022年12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2023年6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的终稿原文、抽检论文信息表由教务部在8月31日前集中导出,反馈给各系部审核。

2)各系部在9月7日之前完成论文终稿复核工作。若有指导老师需替换格子达系统导出的论文终稿,需按照论文抽检工作的原文报送要求整理好新的论文终稿后提交给系部进行替换。

2.“论文信息汇总表”信息补充

各系部从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下载本系部的“学位授予信息表”,结合格子达系统中下载“抽检信息表”进行原文信息的补充工作,完成后发给论文指导老师进行确认,请各系部认真阅读“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中的相关信息补充要求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的填报工作。

3.“论文信息汇总表”及论文上传、核对确认

  各系部需在9月11日之前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及论文原文的上传、核对确认环节,具体操作流程见《院系用户操作手册-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附件1)。

(二)抽检专家库信息更新

1.专家推荐标准

各系部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原则上应推荐本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2.抽检专家库信息更新

各系部需在去年上报专家信息的基础上完成更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在教务部反馈的“专家库信息更新汇总表”上对需要更新的专家信息进行标注;

2)专家信息删除:因退休或下半年即将退休、离职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论文评审工作的在“专家库信息更新汇总表”中备注“删除”;

3)专家信息新增:对今年新增加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的信息进行补充填报,在“专家库信息更新汇总表”中备注“新增”。

   各系部在9月7日之前将“专家库信息更新汇总表”电子版,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反馈至教务部311室。

三、注意事项

   1.各系部需高度重视此次论文抽检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相关要求严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对于在本次论文抽检中最终反馈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老师及所在系部,(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将根据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指标严肃处理。

   2.各系部应安排专人专班做好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所有上报材料在9月7日之前准备好,所有的系统上报流程在9月11日之前完成。

  附件1:学位中心【2023】10号_22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pdf

  附件2:(鄂教高函〔2023〕1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上报要求:22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_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230418.pdf

  附件4:院系用户操作手册-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20230825.pdf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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