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9月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09-15浏览次数:7217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领导作用,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根据共青团中央部署开展“学习团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决定在全院开展20239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开展“学习团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

二、活动对象

所有团支部

三、开展时间

2023914-20231010

相关工作说明

(一)基本环节

集中学习讨论。各团支部可采用“主讲+帮讲”的形式,围绕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

(二)开展形式

1.大一、大二团支部于线下进行,大三、大四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

2.团会会场应悬挂团旗,参会成员应统一佩戴团徽。【社团、组织要求相同】。

3.主题团日活动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系团总支负责人到会指导,团支部较多的系部,可以由系团总支负责人(或学生负责人代表)、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三)基本流程

1.重温入团誓词

2.唱团歌;

3.团员自觉开展学习习近平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篇尾已附相关学习链接)

4.观看视频:【团十九大报告视频】【你好,新时代的中国共青团】(篇尾已附相关视频链接)

5.各团支部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时,可以采取集中学习、故事分享、征文演讲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交流学习心得、展示支部风采

6.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可为学生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本班辅导员)点评讲话(组织、社团由各指导老师点评,指导老师未到场主席团成员也可)

注意事项:

1.根据团中央精神,本着班团一体化建设要求,本次主题团日活动考勤人数将按照各班级、组织学生总人数进行检查;

2.每周二晚8点前请各系、院级组织、社团上交本周三至下周二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时间地点安排表电子档(附件1)若有个别班级、系级组织需要更换开展时间或地点,需各班团支书及时上报系组织部负责人,由相关负责人及时通知院团委,院级组织和社团则通知院团委组织部、社管部,否则将进行酌情扣分;

3.1010日晚8点前各系团总支组织部上交9月份主题团日活动评分汇总表(附件2)院级组织、社团上交word版团会总结(文字+图片),注:文字400字-450字,图片4张以上;

4.在校所有班级团支部须在团会结束一天内录入智慧团建教育实践”-“主题团日”板块未按要求录入的团支部本次团会按0分记载。(具体录入流程详见附件4)

5.院级组织宣传板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团委邮箱2995581927@qq.com;社团宣传版以电子档发社团管理部相关工作人员即可;班级团支部宣传版需要有实物宣传板;

6.在校所有班级团支部开完团会一天内须在智慧团建“教育实践”-“主题团日”一栏录入,未完成录入的,本次团会按0分记载,所有支部录入截止时间均为20231010日晚20:00前;

7.院团委将对各班级按比例进行抽查,院系级学生组织、院级社团全部检查,并进行打分记载,同时检查各系的打分情况。请各系团总支相关部门认真检查主题团日活动并进行相应记载;

8.院团委将根据9月份主题团日活动评分细则(附件3),对各系、各组织、各社团具体分数并进行排名,院团委届时将在官Q公布各院系前三排名。

 

共青团亚新官网委员会

2023915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19th.gqt.org.cn/yw/202306/t20230627_14610255.htm(文稿)

视频参考链接:

【团十九大报告视频版来了!】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X4y1i7NG?vd_source=9e3c8e10cf9df69d4d849d5fe072dadc

【你好,新时代的中国共青团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s4y1y76V?vd_source=9e3c8e10cf9df69d4d849d5fe072dadc


附件1 团会安排表.docx

附件2:活动评分汇总表.xlsx

附件3:9月份团日活动评分细则(检查打分表).xlsx

附件4:智慧团建录入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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